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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门类: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中心制度 >> 正文 今天是2018-10-3 星期三

5.结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结构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结构实验室的试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内师生的安全,使得结构实验室可以正常运转,以便更好的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特制定结构实验室管理办法。

一、结构实验室基本管理制度

  1.结构实验室主任和实验教师对于教学大纲中的本科生教学试验和研究生教学试验负有全部教学和安全的责任。对于科研项目和对外服务类项目的试验,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以下同)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2.结构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按照设备使用安全等级分为A、B、C、D四类,详细分级见下表。


结构实验室仪器设备分类表

仪器、设备分类

仪器、设备名称

使用说明

A类

吊车、电焊、叉车

此类设备须持证操作,其他人员禁止使用

B类

MTS加载系统、6000kN往复加载系统

此类设备由实验室教师或经实验室单独培训的人员操作

C类

200T压力试验机、500T压力试验机、2000T压力试验机、自平衡加载装置、

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弯钩机、电锯、磁座钻、砂轮机、台式钻床、

砂轮切割机、制砖机、数据采集系统

此类设备经实验室培训合格后,可以由学生操作

D类

电烙铁、万用表及各种安装工具等

此类设备学生可以直接使用


  3.除教学大纲所列的课内外试验外,所有试验开始之前,均需有试验负责人(研究生,以下同)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实验室试验申请表(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实验室,经实验室批准后相关材料和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

  4.特殊情况下未经安全培训的外来人员(其他院系、临时短期实验人员等),如确需进入实验室,需由学院批准同意,方可进入实验室试验,项目合作负责人为其安全负责人。

  5.试验负责人应合理安排试验工作进度,尽量将试验时间安排在实验室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如确需进入实验室工作,需提前预约并填写《实验室节假日试验申请表》和《安全保证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结构实验室进行相应安排。节假日期间,实验人员在结构实验室内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结构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结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试验操作严格遵守结构实验室安全培训手册的指导方法。

  ● 如试验需延续到正常工作日的晚上,试验负责人应于当日16:00前上报实验室,以便实验室做出相应安排。

  ● 如需周末或节假日(寒暑假除外)进行试验的,试验负责人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实验室节假日试验申请表》和《安全保证书》交到实验室。

  ● 如需寒暑假进行试验的,试验负责人至少提前2周将《实验室节假日试验申请表》和《安全保证书》交到实验室。


二、结构实验室试验卫生制度

  1.所有运入实验室的构件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后,在指定位置集中堆放,并需标注进入实验室的日期、导师姓名、相关项目名称、数量等。

  2.做完每个构件之后,试验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人员清理产生的垃圾,并倾倒在规定位置。整个试验项目完成后,试验负责人应安排人员对试验区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并由实验室人员认可后,方完成整个试验。

  3.试验项目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在一周内将废弃的构件运出实验室,逾期未处理的,实验室有权代为处理,并责成试验负责人提供相关处理费用。

  4.实验室不定期对试验场地进行卫生检查,对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的试验试验场地,实验室将并责令实验负责人进行清理,屡次出现卫生状况不满足要求的,停止将暂停相关试验,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三、结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结构实验室每年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做一次安全培训,只有参加培训并通过测试的研究生,才能进入结构试验室进行试验。

  2.试验负责人每天离开结构实验室前要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历》,包括个人姓名、参加人员、进出时间、实验内容、所使用的主要设备以及设备的完好情况等。

  3.繁忙设备和场地一般要求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不超过1个月。尤其是当实验室内实验人员较多时,一旦有冲突,未预约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试验,根据预约登记的时间先后,优先安排预约人员试验。

  4.在使用实验室各种机械设备之前,需提前告知实验室教师,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5.因合作课题需要,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需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提供实验计划,经院系及实验室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结构实验室材料进出及工具管理制度

  1.任何试验材料、试验设备、试验工具进出实验室,必须提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由实验室根据场地情况及试验进度安排进出时间,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出相关物品。

  2.实验室不为科研试验提供小型工具及各种耗材,包括角磨机、电烙铁、锤子、钳子等,请各科研团队自行购买,并妥善保管。急用的小型工具可以由实验室临时提供,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于当天归还。

  3.试验负责人应于试验前向结构实验室提出试验数据采集方案,明确各种传感器的种类和数量,填写借用申请,试验结束后一天内将所有采集仪器归还。试验期间如需暂停试验,且暂停时间超过一周的,应暂时归还采集仪器。

  4.教学性实验所需各种工具及耗材由实验室提供,负责教师向实验室提出清单,实验室人员根据实验室情况准备各种工具及材料,非实验室常备的工具及材料,由负责教师向教学院长申请并自行购买。

  5.实验室所有仪器及设备只能在结构实验室内使用,如需拿出实验室使用时,必须提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带出实验室。




结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结构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试验,保障实验室设备的稳定运行以及试验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

一、结构实验室基本安全制度

  1.所有在结构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安全意识,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仪器的安全。

  2.所有进入结构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结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设备操作等,参加培训并经实验室考试合格后方能在实验室开展工作。

  3.结构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工作。指导教师亦应协助实验室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结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设备管理员需详细了解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将设备操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公示上墙,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使用。工作时间内,设备管理员要对所管设备的安全负责,对于需两人以上操作的仪器设备,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共同对学生的仪器操作和安全负责。

  5.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熟悉所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必要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6.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前应确认仪器的量程和精度,不得超载、超时。当出现不能确认的事情时,应及时请教相关设备的管理员。使用过程中仪器设备有异常响动时,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再行启动。

  7. A类设备由具有特种操作证的人员使用,严禁学生操作;B类设备由实验室专门人员操作,或由实验室指定经过专门培训的学生操作;C类设备可由经过培训的学生操作,但使用前应告知实验室教师;D类设备可由学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操作。

  8.使用大型或连续运转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9.任何实验设备一旦出现故障,需立即停止实验,关闭电源和电闸,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严禁私自处理电器故障或设备故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

  10.因试验需要,如需使用电焊、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需提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由实验室安排人员进行操作。在实验室人员进行设备操作时,相关学生应进行相关辅助工作。

  11.使用搅拌机、切割机等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必须在完全掌握机器的性能和实验方法后方能使用,整个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于违规操作者,实验室将给于严肃处理。

  12.所有结构实验室内的试验操作应至少二人以上在场,严禁单人单人进入结构实验室工作。

  13.结构实验室内有多组试验同时进行时,各组的场地、仪器及试验设备使用应服从实验室统一安排,各组在工作过程中要互相配合,防止因配合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14.在结构实验室的实验人员着装要规范,进入试验区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短裤、裙装进入实验室。

  15.结构实验室内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自安装插座插头,临时使用的电缆盘应于当日操作后收起并拔掉插头,电闸下面禁放杂物。

  16.结构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17.科研试验原则上在工作时间进行,且当天工作内容应该在当天下班前完成,若需要拖延到下班时间的,必须提前报结构实验室主任审批,带有危险性的试验时需导师或实验室安排的工作人员在场。

  18.离开结构实验室前,应关闭一切水、电、气闸及门、窗。工作时间时若曾中断过水、电、气,更应注意关闭有关闸阀。

  19.结构实验室工作人员会定期对实验室内各试验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试验场地,实验室会要求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能按照实验室要求消除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停止其试验。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结构实验室内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试验设备如烘箱、液压试验机等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结构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以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实验室内插座严禁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负荷过大,引起电器火灾;插座定期更换,以免老化造成短路失火。

  3.结构实验室内所有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装接地的,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使用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操作程序进行。使用前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查看是否漏电,如有故障应立即报实验指导教师处理,学生不得擅自拆卸电器和线路。

  5.试验人员手上有水或潮湿严禁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在水槽边安装电器插座或使用电器设备。

  6.在无试验的情况下,电闸不准合上。学生试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之后,方可合闸;试验结束之后,必须拉闸,离开实验室之前再次进行检查。

  7.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拉闸检修,故障排除之前严禁使用。


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结构实验室内严禁抽烟,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煤油炉、酒精炉取暖、做饭、烧水;如必须使用电炉烘干试件时,须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使用。

  2.必须使用明火做实验的,上报实验室批准,且使用明火过程中有专人监控,实验结束,立即熄灭明火。

  3.结构实验室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且灭火器应搁置在明显位置,保持其通道畅通和使用性能完好;进入实验室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能够正确使用。

  4.试验中所需的易燃材料,如液压油等应做到封闭保存,且将其放置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

  5.结构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常识和自救知识,在遇突发状况时,应积极施救,并进行报警,火警电话:119。


四、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下班之前结构实验室负责人要关好实验室门窗,节假日还要做到断水、断电。

  2.原则上,结构实验室的门禁授权只能给予结构实验室工作人员;若非工作时间需要进行科研试验,由试验负责人向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实验室为试验负责人开通临时门禁授权,在此期间的结构实验室安全由试验负责人负责。

  3.试验负责人必需具有责任心,在非工作时间的试验结束后,应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关闭实验室门窗和电源。

  4.若遇突发情况,在报警的同时,发扬英雄精神,匪警电话:110;校保卫处电话:68322506。